晋城市财政五项措施清理规范涉煤收费:
  一是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联合市物价部门印发《关于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取消市、县物价部门收取煤炭稽查管理费。
  二是降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吨征收,对全市基金所属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多征收部分1.05亿元,以退库方式退还企业。
  三是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征收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以平均降低幅度20%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四是落实相关政策。落实2006年之前收取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借给煤炭企业的政策,联合安监部门印发《关于煤矿企业暂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现正在按程序退还,已退还6470万元。
  五是落实煤炭困难企业缓交“五险”。草拟了晋城市落实煤炭困难企业缓交“五险”实施办法并报市政府。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一个尝试错误的人生不但无所事事的人生更荣耀,并且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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