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缩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晋城市财政对市发改委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结余及使用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2014年年终对市发改委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以前年度下达的)未支付资金全部收回财政,2015年仍需推进并使用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收回资金)项目,各部门(单位)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时,要在市发改委累计下达的投资计划内,根据预计的2014年资金支付情况和2015年预计可能达到的进度所需资金,编报并优先列入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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