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优化财政支出的必要原则。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六条规定,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会议费、接待经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培训费等经费的管理,市财政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定期统计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遏制奢侈浪费之风。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自去年10月份以来,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或修订了《滁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滁州市市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及时转发了《安徽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对相关经费的预算约束、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管理、审批制度、监督问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规范预算管理。对相关公务活动经费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编制严格控制公务经费支出总额,做到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经费只减不增;预算支出严格执行相关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经费的追加;同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适时调整相关支出的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三是加强会计制度宣传和培训。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市财政局通过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开展送会计制度到预算单位的活动,并分批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开展新会计制度培训,要求各预算单位以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为契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及时真实核算和反映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是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滁州市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13年11月初在全省率先公开了市直33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市财政首次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信息。2014年4月底,市直所有部门(涉密部门除外)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今后,市直各部门必须于市财政局批复预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定期统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从2013年7月份起,按月统计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从今年元月份起,又增加统计全市预算单位会议费分月支出数,并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较大、数额超过上年同期的,要求单位查明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分别同比下降22.7%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