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设实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公务卡使用改革领导小组,在公务消费场所安装了POS机,并明确必须选择具备公务卡刷卡结算条件的场所,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电脑配件、公车加油费等项目,确保公务卡使用的正常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为配合公务卡的推广使用,同步出台了乡机关、村级财务管理等配套制度。财政所根据报销单位或个人的情况,将报销款一律在公务卡中进行支付,没有公务卡的个人一律提供账号后打入,对单位和各村一律打入单位账户。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按照《关于实施来安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严格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等费用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对具备公务卡结算条件而用现金结算的,尤其对因公出差住宿费、公务接待费等常规费用,一律不予审核、报销。
  四是严格实行所长审核负责制。财政所长严格审核把关,慎办、快办各类资金支付。大额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小额的公务支出及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均实行公务卡结算。纸质支付申请、支付凭证及其附件由财政所专人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