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了产权登记工作基础。为确保专项审计工作质量,市财政局制作了统一的清产核资明细情况表(资产账面数、资产管理系统数、清产核资数比对表),多次到工作现场进行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工作质量的抽查,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通过此次专项审计,摸清了家底,核定了事业单位产权登记有关资产指标数据。
  二是理顺了资产管理关系。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专项审计中明确国有资产统一由占有、使用单位登记入账,调(借)出单位调账,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间资产相互借(占)用,管理权责不明的问题。
  三是有助于规范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对各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资产管理系统数、清产核资数进行认真的比较、核对,摸清了单位账实、账表(资产管理系统统计年报和决算报表)不符的原因。审计结果显示,被审计单位共盘盈和调增固定资产9.63亿元,盘亏固定资产1.5亿元,待报废固定资产0.52亿元,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