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购无形资产成本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三要素:
购买价款: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
案例:A公司购入一项专利权,合同价80万元,此为成本基础。
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等不可抵扣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不计入成本)。
案例:上述专利进口时缴纳关税5万元,则成本增加至85万元。
直接归属支出: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必要费用,如:
专业服务费(法律咨询、技术鉴定)
测试费(验证资产功能的调试支出)
反例:广告费、员工培训费等间接费用,即使与购置相关,也不得计入成本。
提示:初级会计考试中常设“干扰项”,考生需严格区分直接归属支出与期间费用。
外购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1)为引人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如员工培训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3)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