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弥补前提: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顺序要求:优先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5年内),超过期限或金额不足时,方可使用税后利润或盈余公积。
比例限制: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留存部分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但弥补亏损无此限制。
示例:某制造企业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8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以法定盈余公积全额弥补。会计处理为: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8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800,000
会计处理
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年末结转: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意:该操作仅调整所有者权益内部科目(“盈余公积”减少,“未分配利润”增加),不会影响企业净资产总额。
案例:某服务企业因市场波动累计亏损120万元,已用税前利润弥补50万元,剩余70万元经决议以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会计处理中需同步在附注披露决议依据及亏损成因。
初级会计考试高频考点
计算题:弥补金额与留存比例
某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累计亏损300万元。若全额以盈余公积补亏,补亏后法定盈余公积剩余多少?
解析:
补亏后法定盈余公积=500万-300万=200万(无需满足25%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