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合同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发生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分录  合同取得成本的解读
  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例外情形​​:
  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支出(如差旅费、投标资料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摊销期限≤1年时,允许简化处理(发生时直接费用化)。
  大白话解析
  假设某广告公司竞标某汽车品牌的年度营销服务合同:
  ​​未中标时​​:支付的标书制作费、差旅费属于“沉没成本”,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中标后​​:支付给第三方中介的50万元佣金属于合同取得成本,需按3年服务期分摊。
  这就像房屋中介费——只有交易成功才会支付,且佣金已隐含在服务费中,需分期确认成本。
  会计处理
  1.​​资本化条件:三个关键门槛​​
  ​​合同关联性​​:成本与特定合同直接绑定(如某项目专属投标保证金);
  ​​资源增量性​​:支出增加了企业履约资源(如为中标新增组建的专项团队);
  ​​经济利益可回收​​:佣金已纳入合同总价,且客户付款能力可靠。
  2.​​典型分录:管理咨询公司的佣金拆解​​
  某咨询公司中标1,000万元战略咨询项目,支付销售团队提成100万元(服务期2年):
  支付时:
  借:合同取得成本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按月摊销(24个月):
  借:销售费用41,667
         贷:合同取得成本41,667
  ​​审计要点​​:需保存佣金计算表、支付凭证及合同条款作为入账依据。
  3.​​税务校准:佣金扣除的“5%红线”​​
  ​​税法规定​​:佣金支出不超过合同收入5%的部分可税前扣除,超额部分需纳税调增;
  ​​案例警示​​:某制造业企业支付销售佣金120万元(合同收入2,000万元),超标20万元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