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莱芜市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执行国家确定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即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