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莱芜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嬴牟文化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确定设立“嬴牟文化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为保障“嬴牟文化英才工程”顺利实施,培养宣传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所需人才,提供资金保障。办法规定,“嬴牟文化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嬴牟文化英才承担的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从事研究创作、技术研发、出版专著,以及考察交流、进修培训等。嬴牟文化英才培养期为2年,在培养期内每年给予每位入选人才工作津贴6000元、课题项目资助费1万元。资助费由嬴牟文化英才本人申请,区、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代为管理,按照规定使用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