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莱芜市财政拨付资金840万元,支持我市28个“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和莱城区“生态文明乡村示范县”创建,统筹推进村庄整治、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综合发展能力。
  文章来源:莱芜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