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大力提升芜湖市电子商务水平,在荣获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认定我市成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基础上,市政府加快实施了我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经多方商讨论证,8月底与安徽长江七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芜湖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暂定三年,从搭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创建芜湖产业带平台和成立电子商务协会等方面设定了我市近期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和内容。为推进示范城市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局积极参与《合作协议》拟定工作,会同市商务部门修改完善协议条款内容,测算财政奖补资金需求,确保了合作协议按时签定。根据《芜湖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合作协议》要求,全市各级财政将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引导力度,通过提供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电商孵化基地、补贴电商创业培训、支持阿里巴巴(芜湖)产业带平台建设、鼓励电商企业以商招商和扶持电子商务协会建立运营等一系列政策举措,预计年投入800万元,帮助我市传统产业加快电商孵化平台建设,促进我市制造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电子商务大力发展,降低能耗,发展绿色经济,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