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近日,我局印发了《芜湖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代理银行末位淘汰制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对市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从社会保险费代收、养老金代发、服务质量、社保卡发放量、社会保障资金子账户管理等5个方面,采用百分制,按季进行考核。对连续2次考核排名后3位或者累计3次排名后3位的代理银行,将撤销我局在该银行已经开立的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最终保留5家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末位淘汰制考核办法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管理的规定,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社保代理银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为进一步推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