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芜湖市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度运行情况,市财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芜湖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教〔2014〕18号),并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奖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按照“扶优扶强、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资金使用原则,对2013年度全市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联合审查,并进行网上公示,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0所民办学历学校予以奖补,奖补范围涉及培养人才奖补、教学设备购置奖补、教学基础设施奖补、师资队伍建设奖补和教学成果奖补等5大类,奖补金额达69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