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工作通知》(财农[2014]952号),制定芜湖市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基本原则,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计划,要求参加创新试点合作社,所在县区财政局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二是采取竞争立项答辩方式,公开选择试点合作社。根据省财政厅文件和芜湖市实施方案的规定,试点合作社由各县区推荐参加市级竞争立项答辩会。通过各个合作社理事长对各自合作社组织情况,项目前景、项目资金筹集情况以及带动农民致富的举措等方面的介绍,专家评审组成员对项目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报局领导审定后,最后确定无为芦玉蔬菜专业合作社等4个合作社为我市试点合作社上报省财政厅审批。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取消财政资金无偿补助方式,与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杨子银行合作,采取“贷转补”方式,支持试点合作社发展,同时召开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试点金融对接会,为试点社和金融部门搭建融资平台,探索建立合作社与金融部门对接机制及双方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惠共赢关系,撬动金融资本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