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工作部署,青岛市财政局科学计划,周密安排,积极组织新版财政票据印制、发放,认真做好旧版财政票据清理、核销,顺利完成了新旧版财政票据换发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一是加快新版财政票据印制进度,确保新版财政票据按时发放。主动与省票据管理中心联系,索取新版财政票据成品票样,征得省票据管理中心同意,对青岛市使用的新版财政票据进行了统一标注。严把新版财政票据印制质量和印制进度,加班加点组织新版财政票据发放,保证了新版财政票据2014年1月1日顺利启用。
  二是认真组织旧版财政票据清理、登记,严格已使用旧版财政票据核销和未使用旧版财政票据清缴。专门下发通知,对旧版财政票据的清理、登记、核销时间进行了统一安排,对已使用旧版财政票据的登记、核销、保管和未使用旧版财政票据的清理、上缴提出了具体要求,先后核销已使用旧版财政票据2700余万份,收缴未使用旧版财政票据300余万份,防止了旧版财政票据违规使用。
  三是针对新版财政票据的特点,优化了罚没收入征缴流程。针对新版财政票据减少票据品种,取消银行代收罚没款收据的新情况,将罚没收入征缴流程与其他非税收入征缴流程进行了统一,对罚没收入执收单位和罚没收入代收银行网络端口进行了调整,依据新版财政票据样式,对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开票界面进行了更新,保证了系统正常运行和政府非税收入顺利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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