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为调动基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发挥其主导作用,2014年在项目申报上,打破了以往由市级审核项目的做法,将市级奖补项目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相关区市,由试点区市在市级奖补资金总额控制范围内,实行乡镇组织申报,区市审核,市级备案的方式。截至目前,四市及红岛经济新区根据2014年项目扶持重点,选择了大沽河沿岸34个自然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带动作用明显村庄进行试点。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形成政策和资金的集聚效应,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持久有效助力。
  重视基础,凸显特色。更加重视村庄的基础条件,村庄基础设施及环境面貌较好,特色优势明显,村两委班子健全、团结,干群关系密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高涨。这次试点重点选择了大沽河沿岸重要节点区域、沿堤可视范围内的长期保留村庄,依托村庄特色优势,打造一批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的宜居、宜业、宜游精品村、特色村。
  明确范围,整体提升。严格界定项目实施的范围,重点扶持整治村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绿化水平、建设文化广场等方面。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立足村庄现有资源和生态优势,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注重体现整村规模效应,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加大建设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合力,全面提升试点村建设水平,打造一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以点带面、示范推动。
  加强管护,着眼长远。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健全建设项目后续管护机制。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项目的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来源,进一步完善设施管理资金筹集办法,因地制宜的实施不同的管理模式,确保建设项目持久有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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