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市政管理领域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试点,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以市民族公园的保洁和保安项目作为购买公共服务的工作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到其他服务项目。
二是开展市直单位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改革,降低市直小额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成本。通过改革市直小额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将现行的协议、定点采购管理模式转变为“只定标准、定价格,不定点供应商”的采购管理模式。制定和更新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组织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并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的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库。
四是增加安排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贷款担保代偿资金,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调研企业融资需求,提出完善政府项目推荐办法、重点支持行业、产业,及时跟踪贷款担保情况。
五是全部免除市本级对入园企业征收的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服务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对目前市城区对入园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可能性,减免收费后对部门的影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提出减免收费项目及补充部门收支缺口的方案报市政府。
六是确保完成2014年财政收入任务67亿元,达到17%以上的增幅目标。推广征管经验,挖掘增收潜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实现年纳税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企业556家。
七是建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机制,确保完成2014年财政支出任务。实现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并减少结转结余资金。
八是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决算,经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准备工作,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公开时间要求,公开本级财政“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做好县市区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工作。
九是建立更全面、更完整的评审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体系,实现项目评审价格全口径量化。收集《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部分材料(设备)价格,建立市直财政投资评审自身价格信息数据库,形成完善的财政评审价格信息管理体系。
十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加强农业扶持资金管理。出台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资金重点扶持农业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水源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