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建立三个常态化机制加强财税征管:
  一、建立常态化的领导调度机制。成立区财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以财金办、财政局牵头的办公室,所有区级领导继续实行“三挂六包”,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为财税征管保驾护航。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财税收入入库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阶段的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旬对财税收入征管工作进行督查,全面督促工作落实,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度、以季度保全年。凡财税收入征收进度离目标进度差距较大的责任单位和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建立常态化的分析工作机制。财税部门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状况监控指标体系,定期对税收征管状况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改进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搭建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行专业化评估和交叉评估,充分利用涉税信息,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效。进一步构建宏观税负分析工作长效机制,查找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实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三、建立常态化的清查清缴机制。财税部门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执法,依法治税,依率计征,抓好日常税收稽查和财政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偷漏骗税、漏征漏管、截留坐支问题,严防财政收入流失。各执收执罚部门加强对各种规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执收,千方百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公检法司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管理秩序,为财源增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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