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项目选定关。在规模上选精、质量上选准、方向上切合民心。本着“宜落实不宜创新、宜求精不宜贪多”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择绝大多数村民最关心、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公共服务内容作为服务项目。
二是把好岗位竞选关。农村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政府发包、财政奖补、购买服务、以钱养事、合同管理、村民认可、考核兑现”的机制运作。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实行“以量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位、以位定责、以责定效”,做到在岗位选聘上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把好报酬确定关。在确定报酬时分别召开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走群众路线,让群众说了算,按照资金总额度,把帐算实。既考虑现有财力实际,又要确保服务项目有人承办,承办后能坚持做好。
四是严把质量评定关。根据各行业特点明确质量标准。交通部门明确道路清扫、路间带、涵洞、桥梁等道路维护行业标准;环保部门明确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亮化等环境治理行业标准;农业部门明确核桃、蔬菜等产业发展技术服务标准;其它项目服务标准在实践中总结制定,力求科学、精细、易操作。
五是把好项目审批关。各村村委会将讨论决定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到镇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审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村对项目进行批复实施,对不切合实际的项目予以删除,确保优中选优。
六是把好公开公示关。项目选定后坚持集中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工作项目、工作量、岗位个数、岗位用人条件、岗位报酬、项目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实行标准化公开,方便群众全程监控。
七是把好合同签订关。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县、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的主体是村组,监督的主体是财政,受益的主体是群众。所以服务合同在签订上本着“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委会与选定的公共服务人员签订。
八是把好资金整合关。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财政奖补、支持产业发展、农村道路维护、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资金进行整合,统筹使用。
九是把好资金监管关。对服务资金管理实行专户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不挤占、不挪用、不平摊。所有支出实行乡镇报账制,资金必须从乡镇财政所直达服务人员“一本通”账户。
十是把好考核落实关。实行三级考核模式,县级考核乡镇并随机抽查20%以上的村,实地查看管护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乡镇按照考核细则,实行按季考核,百分量化打分,兑付服务人员报酬,直达服务人员个人账户;村级实行按月考核服务对象,通过检查服务日志、服务台账、服务效果,进行逐项打分,作为兑现服务报酬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