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业务工作和全局共性工作实行百分考核。根据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目标制订具体业务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全局共性工作包括内部财务管理、财政文化及服务型机关建设、制度执行和落实、上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内容,分值为60分。实行“以平时考核为主、年底考核为辅”的方法,由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对应内容的考核工作。
二是挑战性工作实行激励化考核。为激励各单位、科室创先争优,对获得上级单位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加分奖励。奖励范围包括:本年度获得的集体荣誉、参加上级工作表彰会议时交流发言、举办现场会、创新性工作等。对先进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是重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行为,当年被司法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在惠农政策落实、治庸问责、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财政形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考核评先资格。
四是不同类型单位实行分赛区考核。为维护考核的公正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将市各单位、科室划分为三个赛区,分别为:有上级对口单位且有争取资金职能的科室单位、有上级对口单位县没有争取资金职能的科室单位和没有上级对口单位且没有争取资金职能的单位。对有争取资金职能的科室单位增加向上争取资金、财政资金监管、预算支出进度等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