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资金监管全覆盖。将本级财政资金、上级安排各类补贴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撤销所有账户,只保留财政资金代管专户,加强严格监管。
二是严格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制定完善《黄堡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和支出,经主要镇领导同意,财政所对票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一支笔审批,最后到财政所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
三是强化惠农资金监管。对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和补助对象做到了及时公开、公示,采取“部门造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保证了资金按期拨付并兑现到位。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5效益。今年,该镇整合各项支农资金200多万元投入新农村建设,并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管,使项目资金为“三农”服务发挥了应有作用。
五是严格村级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制度”,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在村“三资”管理上,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变卖全部实行招投标管理,所取得发包收入全部纳入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所有收入缴入村级资金专户,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