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编制年初预算。该区要求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时,一般性公务经费应在2013年预算的基础上降低10%,减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226万元。
  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各单位建立公务接待台帐,所有公务接待凭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于公务接待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核,未经批准的不予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接待费报账时做到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和正式发票等四单齐全,并按时结算,月结月清,不赊账欠账。
  三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各单位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台帐,所有公务用车根据工作实际出具派车单,下班时间所有公车统一入库。通过政府采购,所有公车定点加油、定点购买保险、定点维修,有效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
  四是严格“三公经费”检查。除不定期开展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情况督查外,8月初,该区组织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开展三公经费重点检查。
  2014年1-7月,全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因公出国出境开支控制在零。预计该区全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将达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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