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障是各项工作快速落实的重要保障,小微企业的发展脱离不了政府的支持。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漳县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自8月16日开始,南漳县财政局主动牵头,积极协调县国税、县地税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税收征管,依法落实减免,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是根据财政部财税[2013]52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是根据财政部财税[2011]117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审核把关,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发展活力。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平时没有跑发卫千米,占时就难以进行一百米的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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