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州市财政局采取得力措施,严控市本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控制成效明显。据统计,上半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36.6%,其中,接待费下降46.8%,车辆运行经费下降30%。
其具体做法是:一是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在安排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时,对“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安排部门预算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在去年公开5个市直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今年将31个政府组成工作部门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并于5月3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这些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度。从3月份起,在市直单位实行“三公”经费季报制度,要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将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通过建立季报制度,有效了解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时纠正“三公”经费使用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四是开展财务会计大检查。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三年一检、一检三年”的要求,市财政局每年分批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会计大检查,将“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查“三公”经费开支违纪违规现象,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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