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要求,贵港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立足抓早、抓实,认真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7月31日,养殖业方面已承保能繁母猪1.36万头、完成7.77%,承保育肥猪1.12万头、完成7.47%;种植业方面已承保水稻4.72万亩、完成10.49%;森林方面承保公益林55.32万亩、完成56.04%,承保商品林2.48万亩,完成2.19%。
一是全面落实全市承保任务,下达保费补贴资金。贵港市本级已将自治区下达的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计划承保数量分解落实到城区,桂平市、平南县的任务由自治区直接下达。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9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贵财追〔2014〕148号),市财政局于6月3日将自治区下达的*9批资金252万元下达至城区财政局,桂平市、平南县的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下达。
二是拟定实施方案,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工作。5月4日,贵港市财政局草拟并通过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4〕51号)。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共288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1288.7万元,自治区财政承担678万元,市级财政承担77.8万元,县级财政承担288.7万元,农户承担553.7万元。
三是落实承保经办机构,推动农业保险与小额担保贷款有机结合。7月初,贵港市政府批复由保险公司与城区政府洽谈确定承保区域。目前港北区已与北部湾保险签约、港南区与人保公司签约、覃塘区正与太平洋保险签约,同时与妇联、人民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研究探讨了农业保险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推进中国农业银行与人保财险公司在港南区试点基于大数据平台下的地方金融创新工作。
四是拟定考核评价办法,及时进行工作部署。7月4日,贵港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要求草拟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保险公司意见。7月18日,组织召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学习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听取县(市、区)财政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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