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通过重庆天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回的利润不用交税?

广安万众天兆猪业有限公司通过这样的股权架构如何节税的? 还有就是为什么余平和余正博他们是父子,为什么通过重庆天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回的利润不用缴税?也就是说成立家族企业免税?

V同学
2021-12-31 09:54:14
阅读量 229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为什么通过重庆天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回的利润不用交税?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问题已经回复了哦~


    以上是关于税,交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12-31 11:30:47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慕同学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怎么样?
    • B老师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是2016-03-23在重庆市巴南区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新市街80号。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00113ma5u55et02,企业法人李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出租;销售:日用百货、日用化妆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广告位、车库、车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重庆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9586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9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 知同学
    集团公司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 金老师
      同学,这两个没有什么区别
    • 知同学
      老师:有限公司成立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金老师
      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 知同学
      如果A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董事长),他个人名下有5家公司,意思就是不是A公司控股另5个公司。是董事长投资的另5个公司,其他条件都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这个A公司可以变更为集团公司吗?
    • 金老师
      必须是公司的子公司才行,同学
    • 知同学
      子公司是不是一定要A公司去投资另5个公司?
    • 金老师
      对的,同学,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精选问答
  •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调减(扣除)的金额是多少?可否解释下?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关于技术转让所得是有税收优惠的。政策概述: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这里技术转让所得是900-300=600,然后其中500万免税,剩下100万减半征收,所以最后只有50万是征税的,所以技术转让所得一共是600,只有50需要交税,所以纳税调减550。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 投分送视同销售,换抵投视同销售吗?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投分送视同销售,换投抵说的消费说中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 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好好复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讨论哦~

  •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何时?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本题选C。预祝考试顺利通过,加油!

  • 作为广宣费扣除标准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包含哪些?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限度的基数都是销售(营业)收入,不是企业全部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资产租金或使用费)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还包括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含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除外)学习加油,坚持就是胜利~

  • 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中为什么除以(1-消费税比例税率)呢?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要包含有消费税本身。其次如果题干中给出了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不管是否含增值税,都是含消费税的,所以如果直接销售,有销售价格的话,那么销售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消费税,直接用销售价格乘以税率计算消费税,不需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但是如果没有销售价格,需要组价计算的话,我们需要自己把消费税包含到组成计税价格中,这时候就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学习加油,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讨论~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