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将专用发票丢失,按规定程序去处理,并不作废?

老师您好!DE算什么呢?

旧同学
2021-10-12 08:31:35
阅读量 333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购买方将专用发票丢失,按规定程序去处理,并不作废?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您好:

    D购买方将专用发票丢失,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处理就好,并不作废。

    E属于使用错误,不应该交给销售方,销售方还给购买方就好。

    加油哦!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的随时向老师提问哦!老师一直都在的!


    以上是关于发票,发票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10-12 08:52:56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波同学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购买方开具丢失证明,销售方可以根据购买方开具的丢失证明作废发票吗?
    • 王老师
      你好!作废是可以,但是要像税局报告,然后登报声明。然后税局罚款
    • 波同学
      老师,购买方不愿意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非要销售方作废,这个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和政策?
    • 王老师
      你好!就只有这个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登报申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是否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 安同学
    发票丢失怎么办,处理程序,罚款规定?
    • W老师

      未开具的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对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不可重新开具发票。可由开票方将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作为双方公司经济业务的凭证;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不能重开。

  • 李同学
    购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 秦老师
      1、购货方将销货方已开具专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均遗失,分两种情况,均须由销货方到版其所在地主管税权务机关出具一份《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买方凭销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方税所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税所(税局)同意,可作进项税抵扣凭证。
      3、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凭销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方税所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税所(税局)同意,可作进项税抵扣凭证。
      4、注意:如果发票是在当月遗失,销方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须在次月销货方报完税后才能开具。
  • T同学
    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 徐老师
      纳税人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制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2023)注会缴费已开始!持续16天,截止6月30日(附发票打印规定)

    报考本年度(2023)注会考试的同学注意了!注会缴费时间已开始,还未缴费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的,可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了解! 一、2023年注会缴费时间开始了吗? 开始了!2023年注会缴费入口已于6月15日早8点正式开通,截止6月15日晚8点关闭。报名本年度考试的考生,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只有报名+交费才是走完全部报名流程,逾期没有交费视为报名失败。 1.缴费时间: 6月15日-6月30日(8:00-20:00) 2.缴费入口: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 (缴费流程) 提示: 考生(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的考生可于(2023)8月7日后登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2023-06-15 14:19:34
  • 增值税发票认证流程是怎样的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那么,增值税发票认证流程是怎样的?今天茶茶学姐就和大家来讲解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2023-06-15 09:53:53
  • 发票红冲

    发票红冲是指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红冲是财务对于错误开票或错误记账更正的一种方法,填制与错误开票或记账凭证内容相同的红字(负数)金额开票,冲减原来的错误。

    2023-06-14 16:39:24
  • 发票核销是什么

    发票核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库存发票因换版及印制质量等原因,需要向上级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的工作过程。

    2023-06-13 17:47:11
  •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官方网站公布2023年CPA缴费标准及发票获取

    根据《河南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可知河南2023年CPA缴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如下: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023-06-12 16:21:59
精选问答
  • 委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增值税税率不是6%吗?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里是这样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率3%。如果是单纯的加工,属于服务,就是6%,这里指的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13%的税率

  • 立法的税种有哪些?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呀~现行税种中,以国家法律形式发布实施的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加油!

  • 为什么在消费税计算中,组成计税价格要÷(1-消费税税率)?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计算带有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时,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属于组成计税价格中的一部分,计算消费税时,是以含有消费税的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的,所以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时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

  • 能罗列一下会计学上哪些是两者孰高计量?哪些是孰低计量?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老师给你总结了一下:会计中的孰高与孰低的比较(一)存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二)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进行计量。(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但如果企业使用资产的预期的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的期限确定其使用寿命。(四)亏损合同确认为预计负债的金额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损失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五)权益法下投资成本的调整权益法下取得投资的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按照“孰高原则”进行计量。(六)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取其较高者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孰高原则)

  • “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究竟是什么意思?

    教师回复: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1、“转回”与“发生”的意思刚好相反;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额,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额;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额,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额2、为什么要转回?因为有时候会计处理会导致暂时性差异消失,所以之前计暂时性差异就会多,需要进行转回3、举例:2013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违反环保法规罚款20万元;甲公司2013年年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80万元,年末余额为100万元,求应交所得税费用【答案】应交所得税费用=【210-10+20-(100-80)】*25%=50万元 希望老师的讲解能够帮助到你~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