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税务行政诉讼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范围,那么属于什么呢?

代理税务行政诉讼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范围,那么属于什么呢?

青同学
2021-09-15 11:24:47
阅读量 577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代理税务行政诉讼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范围,那么属于什么呢?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您好: 

     

    行政诉讼需要律师代理,因此属于律师的专业服务范围,而非税务师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如有问题欢迎继续沟通交流,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税,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9-15 13: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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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Y同学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那些属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范围,即不可诉范围包括哪些?
    • 隋老师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还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 清同学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有
    • 陈老师
      a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b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
      c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 姜同学
    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以下哪些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吴老师
      选项被你吃了。。。。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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