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局,深化大型连锁超市税收管理。
 
  针对当前大型连锁超市的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大企业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该行业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是强化连锁超市的发票管理。一方面实施国地税联办税,加强发票管理,防止税款流失;另一方面堵塞场地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发票监管漏洞,防止偷漏房产税、营业税。
 
  二是有针对性地实施专业化税收征管。在今年的纳税评估工作中将加强对大型连锁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收入的检查分析,有效防范大型连锁超市将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混淆税种缴税。
 
  三是完善大型连锁超市会计报备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并细化财务核算软件备案制度;另一方面加强税务人员对企业财务软件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习和认识,熟悉并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和查阅方法。
 
  四是对大型连锁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出现漏管现象
 
  既然爱,为什么不说出口,有些东西失去了,不会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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