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煤炭资源税从价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宝鸡市局按照省局的安排,采取以下几种措施,确保资源税改革到位。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省局煤炭资源税改革会议以后,市局工商税科连续三次深入4家煤炭企,通过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煤炭资源税的相关文件,使纳税人深入了解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重大意义,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改革工作;
  二是进一步了解煤炭企业的生产工艺,确定原煤和洗选煤的企业;
  三是根据洗选煤企业的情况,组织麟游、陇县局的税政人员深入到企业,全面细致的掌握2014年1-10月份的原煤、洗选煤的产量,销售收入、综合回收率、原煤、洗选煤的销售价格,为计算折算率奠定基础;
  四是认真计算洗选煤企业的折算率,在全面掌握洗选煤企业的各项数据后,为了科学合理的确定折算率,进一步加强同煤炭企业的沟通,解决企业认识上的偏差,使折算率更加符合宝鸡的实际和企业的实际;
  五是进一步加强同财政部门的联系,共同协商折算率和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为煤炭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陕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