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公开透明要求,做好财政、各部门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做好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预算数低于上年决算数的要求,组织各单位确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公开征询社会意见。通过政务网及时、准确公开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充分吸纳社会意见建议,夯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基础。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文章来源:龙岩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