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市委、龙岩市政府到2015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倍增计划,市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元,即在2013年每人每月8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100元,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全市35万人将受益。
  文章来源:龙岩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