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债务管理基础,提升政府性债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池州市财政局于4月24日-5月8日组织开展发全市政府性债务信息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重点是:1、截止2012年12月底、2013年6月底的项目和金额,是否按照审计认定的信息逐笔填录,2013年7月-2014年3月的项目和金额,是否按照实际发生数逐笔填录;2、2009年-2013年地方政府性债券借款数,还本付息数等信息填写是否准确;3、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罚息费用等支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4、举借时间、约定还本时间、举借方式、债务用途、项目名称、单位类型等填写是否正确;5、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构成表、月录入表是否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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