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池州市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18.8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1.6%,增长18.3%。一是确定计划任务,实施目标管理。跟踪问效,加强对重点收入项目的监控和分析,加强与各非税收入征收部门的工作会商,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把票据关口,实施源头管理。严把票据管理购领关、使用关、核销关和检查关,发挥了以票控费、以票管收作用。三是建立项目库,实施规范管理。按项目类别、资金管理形式、所属级次以及收费依据等编制非税收入项目数据库,实现了计算机网络管理。四是改进收缴方式,实施创新管理。在全省率先对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及经营收费实施“一费清”,虽然收费执行下限标准,但收费数额却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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