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池州市财政局将2013年度补贴款1301.4万元拨至市公交集团,积极支持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一是明确公共性服务补贴范围。将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包括70岁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残疾人、伤残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刷卡优惠乘车等公益性服务政策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减收部分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市级财政每年给予500万元政策性亏损补贴。二是加大公交企业购车补贴力度。除政策性亏损补贴外,市财政局按照购置车款的50%进行补贴,同时拥有50%的车辆产权。2013年度公交企业新购置汽车48辆,购车款1602.8万元,财政补贴80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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