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指出,要“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下一步,国务院将赋于省级政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省级政府自主发行专项债券将成为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为提前谋划省级政府自主发债,做好项目储备,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重点任务,认真摸排政府融资需求。
  为了扎实做好池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及政府融资需求摸排工作,争取更大政府融资空间,我局认真谋划,科学、及时布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填报工作。一是储备项目要经过科学充分论证和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既要实事求是,又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留有余地;三是要充分测算未来偿债压力;四是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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