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按照“政府埋单、群众签单”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民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1.12亿元为民生工程购买服务,涉及18项民生工程建管养以及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探索多元化模式筹集购买服务资金。建立部门会商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引导社会资金等方式筹集民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如,城乡大病保险购买服务经费从医保结余中切块安排245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利用民生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购买服务;农村卫生保洁服务,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310万元,引导乡镇及村集体投入2000余万元,以及整合水管员、护林员、公路养护员等零散资金用于购买服务;青阳县预算安排136万元奖补资金,引导村组利用集体资金进行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养等。目前,全市共筹集民生工程购买服务经费1.12亿元,支出8210万元。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购买行为。根据《池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和《池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七大类,共214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养老助残等民生领域,明确民生工程建管养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为牵头责任部门或乡镇政府,并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委托、政府补助、服务外包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农房保险、农村文艺演出等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人日间照料等采取单一来源;农村卫生保洁服务则采取承包、购买服务岗位等方式购买服务。
  三是因地制宜探索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方式。按照“抓重点、带一般”方法,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今年4月份起,选择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村村通公路等项目建后管养、购买服务等进行课题调研,深入研究“由谁购买、向谁购买、怎样购买、资金来源、购买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对适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坚持“成熟一个、试点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进民生工程管护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农村清洁工程建后管养、农村文艺演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8项民生工程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服务,一事一议、小型水库管护等10项购买服务工作在部分县区探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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