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争取到中央财政2014年港建费专款补助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航道工程(董家口嘴作业区进港航道)项目建设。此项专款补助数额位居全国各省市第七位,在计划单列市中名列*9。
  2011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行港建费80%部分上缴中央国库的征管模式,对我市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与融资产生了较大影响。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委认真研究港建费中央分成使用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市港口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四年来,我市已争取港建费中央专款补助资金9.9亿元,有力支持了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市财政局已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将港建费中央专款及时拨付有关单位。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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