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四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1、归口管理。扭转过去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状况,由成立的专门机构对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以及政府性投融资公司举债行为,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综合分析地方财政经济状况,为政府融资提供决策依据,编制政府融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调度融资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债务偿还,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
  2、化解老帐。对各种历史性政府债务,会同审计部门全面进行调查核实,切实掌握债务底子。按照“摸清家底,明确责任,逐步化解”的原则,对各类债务额度、性质逐一核实、综合分析、评估风险,制定偿债规划,确定还款责任,逐步化解。
  3、控制新债。建立并落实政府性债务举借审批制度,以严格的流程管理,杜绝违规融资现象发生。在举借新债时,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重点选择能有效推动发展、促进民生的项目。从而有效规范了举债行为,控制了政府性债务风险。
  4、提升效益。加大融资成本核算审核力度,综合项目建设资金的具体需要.确定融资结构、额度及期限,拓展融资品种,降低融资成本。事前,对举债规模、还款期限、债务偿还能力和资金来源进行评审论证;事中,严格按投资评审结论、项目进度等情况,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事后,对融资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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