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政服务水平,明光市财政局巧用会商工作机制,树立主动服务意识,通过会商,把政策、服务送到单位。目前,会商工作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结合财政收入工作开展会商。面对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总体形势,积极与地税局、国税局及乡镇等单位会商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排查税源,加强收入征管。截至6月30日,全市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6868万元,同比增收5589万元,增长10.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0.4%,顺利实现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二是结合民生、教育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会商。民生、教育工程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建立了会商督办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统筹协调民生、教育工程总体推进。截至6月底完成民生工程资金投入5.7亿元,其中教育工程投入4070万元。
  三是结合预算编制、执行工作开展会商。预算编制时,主动与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做到预算编制精细化。预算执行中,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会商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大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和评价结果运用。
  四是结合管控“三公”经费开展会商。实行“三公”经费预警制,对“三公”经费出现异常的单位及时会商,分析异常原因,共同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有效压缩控制“三公”经费的增长。截至6月底,会议费同比下降54.9%,“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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