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9责任人“全面抓”,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具体抓”,内部有关科室归口分工负责民生工程工作,科室负责人为归口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推进、资金保障、监督检查责任人。
二是落实民生预算。及时制定琅琊区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办法,落实民生工程资金保障职责,安排落实配套资金预算。同时强化民生资金预算执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及早安排、及时拨付。
三是加强联动会商。民生工程归口业务科室主动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会商,及时了解政策制定完善、资金到位拨付等情况,跟踪掌据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政策变动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局民生办提供本科室民生工程相关工作情况,并协助局民生办做好民生资金、信息、进展等报送工作。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各业务科室建立健全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严防民生资金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发生,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提高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