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具有龙岩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c}*]作用,加快“创新龙岩”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0年,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协同创新进一步强化,科技管理机制更加高效,科技人才队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促进和[*{c}*]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建成海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创新型城市。
  (一)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科技支撑[*{c}*]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提升。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在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创业城建设快速推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180亿元。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坚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达到20家以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200家,产业创新战略联盟5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20家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5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20家。
  ——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坚持整合资源,打造创新平台,加强协同创新,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形成面向企业、支撑产业的联动发展格局。取得一批能够[*{c}*]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实现技术市场交易总额10亿元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拥有一批掌握前沿先进技术、富有创新成效的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0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45人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8%。
  ——科研体制机制和科技管理更具活力高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新科技管理方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不同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成和引进一批一流的科研机构,形成一批省内一流的技术领域;大力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形成协同集成、权责统一、部门联动的“大科技、大协作、大开放”的科技工作机制。
  (二)重点任务
  ——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按照科技部提出的将龙岩市国家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台湾高新技术产业往大陆转移承接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平。
  ——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到2015年,省级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7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累计建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80家;建立8家以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2家以上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1~2家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立产业创新战略联盟5家以上,引进共建大院大所创新基地20家,使高新区建设成为产业龙岩、创新龙岩的重要支撑。
  ——建设海西科技创业城。在中心城市南翼建设海西科技创业城。科创城建成后,在5年内引进科研机构60家,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家,每年引进和培育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0项,孵化科技型企业200家,每年有20项以上投资亿元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进入高新园区及其他产业园区实现产业化,形成年产值30亿元的产业规模,实现税收1.5亿元。
  ——实施高新企业成长助推计划。一是实施“春苗企业创业成长”计划。运用科技立项、财政支持、金融支撑等方式,重点支持50—100家初创或小微科技型企业;二是实施“优势企业创新提升”计划。筛选20家左右处在成长壮大期的企业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着力培育成为具有龙岩特色优势龙头骨干企业;三是实施“领军企业集聚发展”计划。集聚国家、省、市科技资源,引导企业牵头制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抢占科技制高点。
  ——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深入开展社会领域技术攻关,服务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技惠民工程,打造“民生科技”。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大力推广以农作物选育为主的 “五新”科技推广项目,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基地,提升水土保持、水流域等重点领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水平。
  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一)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机制。坚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机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人才聚集、科研项目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产业科技重大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更多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推动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和支持领军企业、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相关企业、科研单位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平台,促进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
  (三)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立、完善科技资源数据平台,建立开放共享运行机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研发服务;盘活我市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现有的大型科研仪器及中试设备,建立龙岩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发共享协作平台。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有产业指向的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其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聚集人才和成果转化等增值服务能力。大力扶持各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8家以上〔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家〕。
  (四)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集成市科技项目经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新产品试制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循环经济专项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等财政经费,共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与国内一流科研单位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初创型、成长型科技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
  (五)打造可持续发展产业集聚区。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创新链,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增创经济新优势。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在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再给予一定奖励。实施制造业信息化、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科技惠民等科技示范工程,推动我市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整体素质提高。
  三、加强统筹和协同创新,提高区域创新实力
  (六)引进、整合和集聚优势科技资源。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和科研投入,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央企在龙岩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产学研联合的协同创新机制,为区域自主创新提供动力源泉。以建设海西科技创业城为载体,通过集聚国内外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高新技术成果的中试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人才引进、培养等创新资源,为龙岩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七)创新科研院所和高校与企业共建合作体制机制。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与企业联合技术攻关、共同培养人才、提供信息成果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科技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为企业服务。引导和鼓励民办科研机构发展。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人员利用本单位的科研资源和自身科研技能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诊断等有偿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
  (八)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信息平台,建立专家库、成果库、人才库、需求库等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搭建交流平台,依托“6?18”科技对接平台,加强科技成果对接;搭建交易平台,加快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成果评估、价值认定、产权转让等服务功能,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搭建中介平台,扶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开发中心、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计量检测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
  (九)大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引导国内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在龙岩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以此支持龙岩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灵活多样的金融创新服务,为科技型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提供资金支持、风险保障。
  四、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
  (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密切科技、发改、经贸、农业、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重点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每年实施10个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
  (十一)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强化各类科技计划衔接和项目聚焦,形成一般性科技项目培育创新源、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跟进孵化壮大、重大项目集中突破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的递进式的项目计划体系。对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实施的重大攻关或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初创型、成长型企业组织的重点科技项目推荐申报国家或省创新资金项目、星火计划项目。完善县级科技计划体系建设,各县(市、区)都要设立科技计划和技术创新资金,并有经费投入保障。申请科技、发改、经贸等各类科技项目的企业,其自身的研发投入应占销售额1%以上。
  (十二)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和结题财务验收机制,强化项目单位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法人责任,实行企业项目研发经费专户专帐制度,企业接受的财政科技资金补助资金应当全部进入专户,并用于企业的研发活动。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强化对科技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的绩效评价机制。
  五、营造良好环境,增强科技创新动力
  (十三)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创新人才。全面落实《龙岩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龙岩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龙岩市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龙岩市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院士专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引进高级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支持企业培养研发和创新人才,大力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设立龙岩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每年从市科技经费中划拔200万元,用于支持35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建立龙岩市科学技术奖、龙岩市技术创新人才奖及龙岩市科技突出贡献奖递进式科技奖励体系,进一步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研究出台人才住房政策,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等支持政策,并在子女就学、家属就业、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倾斜。
  (十四)推进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深入实施《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平均年增长率达30%以上。深入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根据《龙岩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开展专利奖评奖活动。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力争到2015年,新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以上。支持建立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中心、市专利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专利技术转化与产业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
  (十五)完善和落实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每年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到2015年,市、县两级预算安排科技经费支出占同级财政一般性支出比例达到2.2%以上,并确保科技经费用于科技项目实施。各级应按当地常驻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整合科技、经贸、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政府科技投入资金,提升跨行业、跨部门科技协作水平,整合后的财政科技投入重点用于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扶持。在此基础上设立春苗企业创业成长计划专项资金、优势企业创新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和领军企业集聚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简化审批程序,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规定,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免税和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税收减免等政策的执行力度。完善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十六)重视科普工作,提升科技意识。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科技普及工作,切实抓好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大力开展科技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决策咨询、招才引智在推进科技改革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各宣传阵地、新闻媒体要把科普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为科技改革创新、提高全民科技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强化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龙岩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统筹和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协作分工、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注重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改革的衔接配合,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和凝聚共识工作,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十八)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党政一把手抓*9生产力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建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财政科技经费、企业技术创新、创新成果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反映科技进步的主要指标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绩效考核范畴。组织、宣传、人事、发改、教育、科技、经贸、农业、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并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当人们感到自己没有能力获得巨大的成功时,他们会鄙视伟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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