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从2014年7月1日起,对经批准聘用的市直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安排标准予以调整,其中:公安协辅警经费安排标准提高到3.5万元/人年,其他工种在目前安排标准的基础上提高400元/人月,即技术工种2500元/人月、长期户外工作人员2400元/人月、普通工种2300元/人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阶段,不少单位和群众向市财政局反映临聘人员待遇偏低,市财政局按照“立说立改”的要求进行了调研,并向市政府提出了提高临聘人员待遇的建议。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市财政局进行了系统研究,挤出财力解决了一系列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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