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桐乡市自2008年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以来,共审核人民调解案件10271件,“以奖代补”补贴193.632万元(不包括镇一比一配套),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成立联合评审小组,提高管理水平
  今年7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成立以市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财政局、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桐乡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评审工作小组并发文《桐司〔2014〕27号关于成立桐乡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评审小组的通知》,明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双方通过会议的形式,对人民调解案件的规范化、“以奖代补”开展的现状、范围、遇到的困难以及以后将专业化调委会纳入“以奖代补”的具体事项展开热烈地讨论。联合评审小组的成立对调解案件的审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加大案件审查力度,强化监管手段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评审工作小组走访全市十四个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发区,对每季度的每件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仔细翻阅审查,根据“以奖代补”文件和补充规定的要求,仔细核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坚决不予以计算,对人民调解文书制作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的卷宗给予退回补充,严格“以奖代补”的审核统计办法。强化监管力度,积极健全完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司法所负责每月对该项工作的考核,重点对规范各类调解协议、案卷进行检查;司法局在月月考的基础上,每季度对参加“以奖代补”的案件进行逐一考核,重点检查材料、案卷及履行情况。
  三是确保保障资金到位,促进工作开展
  年初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列入年度支出预算予以保障,根据调解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按每件10至500元不等计算“以奖代补”补贴资金,对各级调解委员会中从事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和聘请的调解人员予以奖励。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落实经费,强化保障,确保以奖代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今年以来,我市审查符合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要求的卷宗927件,共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补贴资金达10.875万元。
  四是提高调解工作效能,提升服务理念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的全面实施,实现了每件纠纷都有专人负责,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公安减负、为法院减压、为信访分流。今年从4月1日开始,我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对全市1975起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调处成功率达到99.2%,基本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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