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追加安排救灾资金1亿元

  救灾是财政的一部分,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受灾市县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再次动用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预备费,追加安排救灾资金1亿元,支持海口、文昌、澄迈、琼海、昌江、临高、儋州、白沙、屯昌等受灾市县,解决灾区电、水、通讯、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修复和农业、渔业、林业等生产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