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青阳县从2009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采取四项举措,推动项目管护工作开展,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一是建管同步,创新管护方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通过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形式将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有机结合起来,由议事主体确定管护方式和具体管护人员,做到建管结合,真正做到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发挥长远效益。
二是加大投入,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逐年加大管护经费投入,管护资金标准从2012年的每农业人口2元提高到今年每个农业人口10元,三年来投入财政性资金达380万余元。同时,对村集体投入的管护资金和项目发包收入提取的项目管护经费统一纳入乡镇财政分局统一管理,分村专账核算,初步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村级投入为辅、发包收入配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有力保障了管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管护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管护水平。管护资金专项用于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护支出,分日常维护资金和工程维修资金。管护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财政部门进行审核。乡镇纪检监察及县乡财政部门加强管护资金监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一事一议管护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当年一事一议项目的审批、追缴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管护督查,巩固管护成果。县财政局不定期对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成立一事一议项目管护督查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本乡镇项目管护工作,对项目管护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别制定考核奖惩办法。项目村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管护的日常工作。初步形成“项目有人管、村组有监督、乡镇有考核、县级有督查”的项目管护机制。
四项方式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