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财政局印发《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强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加快分解下达年初预算,不仅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要加快下达。对年初预算已安排到部门,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项目支出预算、以收定支项目、据实结算项目、省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等也要加快资金分配,9月30日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项目支出。
二是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全面梳理分析,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采购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预算重新安排。2014年,部门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要较上年压缩15%以上,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不超过9%,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规模。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基础管理。建立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强化预算执行分析,注重项目的科学论证,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克服二次分配过程长、效率低等问题。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强化对财政拨款规模较大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重点分析,促进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提速增效。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约束制度,从6月份起,实行支出进度月度告知机制,对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市直部门,通知部门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积极会同部门研究解决意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当年确实不需要支出的项目,财政部门及时收回总预算,安排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
四项措施的落实,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