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上门会商,了解环保部门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的财政需求。二是安排资金100余万元,为环保部门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财力支持。三是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监管等财政服务,帮助环保部门精打细算,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四是加强财政监督,跟踪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监管,参与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监控信息系统项目论证、验收等环节监督,做到监督“接地气”、管理重效益。目前,亳州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已通过中科大等有关专家验收,并将于近期投入使用。该项目作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污染报警和污染治理的信息化平台,将提升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