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明确各支出科室的责任,将保障重点项目列入局督办内容,涉及项目建设的资金由对口科室专人负责办理。实行资金周报告制度,每周对资金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资金调度意见,报市领导审批。根据市重点项目施工计划,统筹安排资金确保续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如期实施。按照项目筹资融资计划,积极配合做好项目融资,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是加强资金筹集,保障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公共预算资金、政府债务资金、土地出让收入,集中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资金审核,及时拨付市建安集团、药都地产、交投集团等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资金4亿多元。同时,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前提下,认真研究债务管理政策,积极配合融资平台公司定制融资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储备贷款、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的材料申报工作,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三是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修改完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拨付实行限期办结制,明确资金审批事项办理时限,项目用款申请符合进度要求的,立即办、马上办,随到随拨。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预算单位对口服务科室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督促项目资金落实,深入项目一线,督查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按照工程进度筹集资金、拨付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市财政局)